航头大麦湾工业区A3A-A3-2地块等10幅土地储备项目代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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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头大麦湾工业区A3A-A3-2地块等10幅土地储备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航头大麦湾工业区A3A-A3-2地块等10幅土地储备项目代建服务
预算金额(元):336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360000元)
包名称:航头大麦湾工业区A3A-A3-2地块等10幅土地储备项目代建服务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区发改委(沪浦发改城(2024)520号)和(沪浦发改城(2024)518号)文件精神,拟对浦东新区航头大麦湾工业区A3A-A3-2地块、A3A-A4-9地块、A3A-A4-10地块、A3A-A4-11地块、A3A-A4-12地块、A5-2地块、A5-7地块,航头镇三单元C-B4-07地块、C-B2-08地块,浦东新区航头镇大中厂02-02地块10个地块进行土地储备。地块占地面积合计18.76公顷,总投资134,227万元。为推进上述10个地块的土地储备工作,航头镇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项目代建,推进前期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出或土地划拨决定作出。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i)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ii)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室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室
1、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528弄18号
名 称:上海广汇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沈杜公路118号6号楼225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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